宁夏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体感受法治温暖

19.05.2020  10:32

   “接受指派提供法律援助,就是要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治的阳光与温暖。”5月15日,宁夏一楠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一楠说。近半年的时间,高一楠和同事忙着为209名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2003年,蔡某某等209人先后应聘至宁夏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半生产状态,112名职工被安排回家待岗,期间每月应发生活费800元,扣除应缴社保费后到手的生活费每月430元。由于公司状况未见好转,这些待岗职工一直未能返回工作岗位。2018年1月起,该公司开始欠缴社保、停发待岗职工的生活费和在岗职工工资,当年底该公司将10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外地两家公司。这209名职工担心被拖欠的工资、生活费和社保难以兑现,开始采取集体上访等手段维权。

  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蔡某某等209人向利通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受理后,法援中心指派高一楠等3名律师承办该案。“我们先与全体职工见面,稳定职工情绪,宣讲法规,解释办案流程。”高一楠说。在协商和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准备好诉讼材料,依法向吴忠市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9年8月5日,吴忠市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宁夏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全体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00余万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工资及生活费300余万元,清退其他费用30余万元,以上合计700余万元,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为申请人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目前,宁夏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裁决内容,剩余的补偿金将于今年6月底支付。

  今年以来,宁夏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强保障”工作上新台阶,依法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撑起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含金量”。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564件。

  “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决不让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说。近日,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宁夏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宁夏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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