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效显著

16.05.2016  10:37

2016年,自治区政府连续9年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计划。司法厅和各市、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坚持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组织网络、落实便民措施、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宣传力度等措施,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了我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措并举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 扩大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在我区覆盖面,将项目实施地区从2009年的9家扩大到2016年的24家。为经济困难及特殊情况的妇女儿童办理了大量赡养、人身损害、继承权纠纷、因家庭暴力、遗弃等原因导致的家庭婚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10年至今,全区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45万余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有2.58万余人,占比34.63%。 二是 加快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临街一层落地,并注有醒目标识。建立纵向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截止目前,共建立相关妇女儿童维权站点72家。 三是 开设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预警处置”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平台,并与“110”“12345”“12315”等24条公共服务热线有效衔接。2012年运行至今,全区“12348”接听涉及妇女儿童咨询约4万余人次,占接听总人数的66.7%,群众满意率达98.1%。 四是 通过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宁夏法律援助网、宁夏广播 “刘平说法”等栏目,解说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通过微博、微信开展宁夏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宁夏法律援助网站咨询解答3873次;宁夏法律援助QQ咨询290次;宁夏法律援助微博发布信息1488条,咨询解答132余次;宁夏法律援助微信平台发布消息1120条,咨询解答731余次。

一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援助集体和个人获自治区级表彰。近年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参与协调解决维权热点与难点问题,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家庭社会平安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2016年,自治区妇联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之际,对全区涌现出的一大批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等6家单位被评为“自治区妇女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聂卫军等9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被评为“自治区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好的成绩不仅是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每一名维权工作者的鼓舞。

国家相关督导组对我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充分肯定。2016年4月12日至14日,国家科协书记处书记、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组长徐延豪带领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一行20余人,先后莅临石嘴山市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吴忠市盐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督导检查我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督导组一行实地查阅法律援助资料、台帐,听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汇报,与律师、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交谈。视察了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和宁夏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情况。督导组一行高度评价了宁夏法律援助工作,并对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做出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督导组一行也强调,当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今后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责任感,明确重点,进一步提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实效性,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合力,紧紧抓住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大好机遇,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