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河流湖泊有河长啦

05.07.2017  17:58
全面推行河长制 上下联动守护好每一条河         7月4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宁夏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一把手”工程,自治区层面由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自治区主席担任副总河长,自治区党政有关领导分别担任重要河湖的河长,党委组织部等27个单位为自治区级河长制责任单位,着力构筑纵贯区市县乡的河长负责制,率先启动省级统一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使我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守护碧水清流的河长。

  我区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406条(含排水沟),总长度10120公里,常年水面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湖泊湿地30个,面积约267平方公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区用水需求呈现刚性增加,水污染日益加重,大水漫灌现象依然存在,发展与生态矛盾凸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响应中央号召,立足宁夏实际,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生态立区”战略,全面推行河长制成为解决我区复杂水问题、倒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据悉,自治区高位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顶层推进,建章立制,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任命河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市县级河长先后确定,彭阳等14个县(区)将河长制延伸至村级,逐步构筑起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狠抓水污染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开发。

  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行,到今年年底,我区将全面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覆盖全区所有河流(沟道)和湖泊。到2018年底,全面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五个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记者 马晓芳)

 

      来源:宁夏日报



隆德县召开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
 隆德县召开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      水利厅
宁夏将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
宁夏新闻网讯 (记者 王小梅) 7月13日,环保局厅
宁夏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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