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气象信息中心招聘部门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气象信息中心招聘部门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4第1号)
根据《人事处关于同意信息中心2014年度部门编制用工计划的复函》和《宁夏气象系统部门编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区气象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门编制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宁夏气象信息中心系统维护与开发岗位工作人员2名。
2.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要求
①具有计算机或电子、通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②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
③热爱气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④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报名。个人自愿报名。报名采用网络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请报名者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以下信箱:
NOTES信箱(信息中心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宁夏/CMA);
EMAIL:[email protected]
同时要电话确认或直接送宁夏气象信息中心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沈艳;联系电话:0951-5029914。
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14:30分止。
2.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12月15日下午。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计算机软硬件专业基础知识。
4.面试(综合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一般能力(包括逻辑思维、沟通、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服务能力(包括计划、决策、组织协调、服务意识与技巧、创新、应变等)、个性特征(包括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按《宁夏气象系统部门编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3〕109号)、《宁夏气象系统部门编制用工考核晋升办法(试行)》(气发〔2014〕127号)进行管理和考核晋升。
宁夏气象信息中心部门编制人员招聘小组(代章)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