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周舒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4.09.2018  02:12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周舒(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舒,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舒利用其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