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早打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18.05.2016  03:11

      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2015年至今,宁夏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6名,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梦欣介绍说,去年以来,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宁夏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由外省区向宁夏蔓延扩散势头迅猛,涉案金额、参与人数急剧增加。

同时,涉众型经济犯罪在不断向新兴行业领域蔓延。以往非法集资犯罪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领域,传销犯罪主要是“拉人头”式传销,目前这两类犯罪均存在向互联网领域蔓延的势头。

去年以来,宁夏警方破获多起在全国有影响的经济案件,其中“兴麟系”合同诈骗案最令人关注。

2012年至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吴秉麟等人先后在宁夏、内蒙古等17个省区66个地市注册100余家分公司、2000余家门店开展房地产中介经营业务,采取虚假宣传、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骗取被害人用于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和定金,涉案金额11余亿元,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2014年9月,“兴麟系”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在全国多个省区发案,公安部将此案交由宁夏警方主办。2015年5月,警方已将“兴麟系”合同诈骗案顺利移送审查起诉,相继移送起诉主要犯罪嫌疑人33名。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据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吴永忠介绍,目前非法集资犯罪高发,行业监管弱和宣传教育不足是主要原因。加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等到公安机关介入时,往往资金链已断裂,资产已转移,主要犯罪嫌疑人已逃逸,导致案件侦查难度大,追赃挽损困难,直接影响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力度和效率。

为此,银川市公安局建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打防管控“3+2”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及时通报经济领域重大违法情况,构建打击经济犯罪执法协作快速通道,增强打击合力。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披露非法吸存、集资诈骗、传销以及其他多发性案件、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案件,发布预警提示。

据介绍,今年,宁夏全区公安经侦部门继续保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并启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战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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