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启动

02.06.2016  02:38

  

 

  6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社保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保局在乌鲁木齐市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合作协议。双方协商,力争在2016年8月实现宁夏与新疆及兵团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为双方异地就医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协议约定,两地异地就医采用“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目录、省平台清算”的模式,做好双方参保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的异地备案,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行按医疗服务项目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据统计,我区在新疆常年务工人员总数约10万人,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地区等,从事农业、商贸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居多,且每年有3万人左右季节工赴疆摘棉,本次启动宁夏新疆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将为宁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异地安置(居住)、长期务工的参保人员,解决了医疗费用报销“”和“垫付”等问题。 

  银川日报市全媒体记者  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