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公告

15.07.2018  09:46

  填报时间至7月15日12时止

  7月14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宁夏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平行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院校国家专项计划空缺。符合条件考生可于7月14日20:00时起至7月15日12:00时,填报征集志愿。

  据介绍,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生源范围为,符合报考资格相关规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8个县(区)户籍,考生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上述区域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宁夏今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已经履行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审核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资格。不符合生源范围的考生,填报的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无效。

  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28分、理科463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一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98分、理科432分,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宁夏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二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记者 周一青 和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