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宁夏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10.01.2018  15:32

  近年来,宁夏积极稳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宁、贺兰、隆德等54%的县(市、区)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43个,开展了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基层兽医公共服务水平能力明显提升。宁夏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得到农业部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行业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一、注重顶层设计,着力夯实兽医改革工作基础。一是注重政策引领。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注重行政推动。召开了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加强了目标任务考核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实行约谈。三是注重经费支撑。自治区财政专门安排2655万元,用于购买强制免疫等社会化服务以及保障免疫抗体监测、人员培训等工作支出。

  二、注重机制创新,着力培育壮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进程中,宁夏按照“市场运作、项目招标、政府买单、按绩取酬”的方式,积极培育和引导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销售企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兽医公益服务。主要有三种形式,即由原村级防疫员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镇兽医站或兽药经营企业牵头成立的兽医技术服务公司;由畜牧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的畜牧技术服务公司。在服务内容方面,重点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益性服务。在业务拓展方面,重点开展免疫副反应补偿、养殖保险、畜禽品种改良等赢利性服务。在政策支持方面,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在工作支持方面,积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协调合作社为防疫员购买商业保险。在业务培训方面,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技术有能力的合作社成员优先登记为乡村兽医,促进合作社成员从兼职逐步向专职发展。

  三、注重过程监管,着力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实行统一公开招标、合同制管理。明确了购买主体和内容,把强制免疫、协助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购买服务内容及完成数量和质量,分强制免疫、协助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三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分类评价,兑付报酬。三是加强对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监管。制定了工作流程和考核验收标准,完善了兽医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乡镇政府每年2次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考核。区、市、县定期不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宁夏通过大力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解决了村级防疫员制度遗留问题,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防疫工作质量提升,夯实了基层兽医服务阵地,拓展了兽医服务领域,推动了养殖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