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

24.05.2018  03:26

  新华社银川5月23日电(记者 许晋豫)记者从宁夏发改委获悉,宁夏近日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通过落实现有民间投资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社会服务领域隐形投资障碍等措施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

  意见规定,宁夏企业投资项目不得由审核和备案变为审批,不得将备案类项目变更为核准管理。除国家明确要求必须由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外,其余全部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地市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开发区管委会办理。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金融服务等领域。

  宁夏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待国家统一发布准入负面清单后,在全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不得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建设。

  此外,宁夏将清除社会服务领域隐形投资障碍。确保对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视同仁,推动民间投资进入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重点解决好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土地使用、税费优惠等方面的难题,民营医院在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民办学校在办学资格、招生限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同时,意见明确,宁夏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在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尤其是限制民间投资的规定和做法。并于6月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为民间投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