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级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27.02.2015  13:36

 

宁夏提级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近日,自治区安监局公布了盐池县“11·20”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4个责任单位、8名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6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至此,2014年全区发生的5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部结案并公示。

去年以来,我区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部提级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处,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增强了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了警示震慑效果。今年,结合新《安法》的实施,我区将继续实行事故提级查处制度,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和上限处罚,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真正做到尊重生命、敬畏法律,营造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