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拟出台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现公开征集意见

19.04.2016  10:07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韩会霞)“校车行驶路线要避开急弯、陡坡,安装并使用具有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拟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目前《办法(草案)》已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办法(草案)》共二十八条,内容包含校车服务设置条件、校车服务应当履行的义务、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以及校车驾驶路线等方面。

  其中规定,依法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行动态管理,并接入当地公安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监控平台,实行实时监控。

  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校车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负责学生乘坐校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校车档案。学校应当安排人员负责学生上学时下车至学校和放学时从学校至上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等。

  目前《办法(草案)》已在宁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nxedu.gov.cn)全文公布。

  如果您有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电话0951-555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