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27.09.2019  13:10

  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宁夏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依法快速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及行政违法案件。案件查办的重点为,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地区;呈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专项行动期间,对于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有争议的案件,可通过各部门会商及邀请法院、公安机关、鉴定机关参与等方式,及时解决分歧。对办案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记者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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