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行动

20.10.2018  11:43

  10月19日,宁夏启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三年行动,以巩固和扩大“枫桥经验”试点成果。

  今年,宁夏被司法部确定为“枫桥经验”9个试点省区之一。通过6月至8月试点工作,宁夏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

  为继续深入发展“枫桥经验”,宁夏将在3年内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努力实现宁夏信访总量全面下降、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化解民商事案件逐步上升、因民事纠纷激化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的目标。

  宁夏将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纠纷”转化成“矛盾”、“矛盾”转化成“事件”、“事件”转化成“案件”;构筑覆盖城市、农村、内部单位、行业专业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员主持的纠纷调解活动,提供法律帮助;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建设,力争2019年全区实现调解案卷网上审核、调解案件网上录入、调解数据网上报送,2021年与法院、综治等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综合运用大数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化解、分析研判,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记者 白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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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按照区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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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