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始归集涉众人群信用信息
7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成个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初步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全覆盖。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将对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进行归集,信用信息将成为一些重点人群的重要考核参照。
法人诚信信息首次与个人信息关联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失信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失信责任人的信用记录,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失信人的信用记录,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参与《实施意见》制定的自治区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处调研员王其枢认为,随着《实施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我区开始对涉众和一些重点领域人群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其中,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和产品质量等领域,都是近年来矛盾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老百姓对一些不良商人的厌恶之情也日益加深。如何规范商人的行为,在重点领域人群信用信息归集时首次提出要将企业法人的信用信息与个人信息关联。也就是说,过去企业因违法违规产生了劣迹之后就会注销企业,法人换个公司“漂泊”后依然做生意。现在法人信息与个人信息关联,一旦有劣迹将会影响公司注册以及后来的公司经营。
信用信息未来将成公务员考核重要参照
《实施意见》要求将公务员守法、纳税、借贷等社会信用情况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政务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将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启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应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失信信息和褒奖信息,及时录入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关联机制。
王其枢告诉记者,公务员过去的奖惩都被记录在纸质档案中,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很少有人调取纸质档案。现在将公务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之后,组织部门在公务员履职考核中可以随时通过网络调取信用信息,作为考评的一项。组织部门及时掌握这些信息之后,对一些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利,对其行为的制约有相当大的作用。作为考核的重要参照,公务员在为民办事时也会更爱惜自己的信用,更多的为人民群众着想。
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将被披露、曝光
在涉众人群的信息建设方面,要求尽快建立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的信用档案。各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失信人的信用信息得到完整记录,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还要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推动学校加强学生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将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对于长期守信的个人将得到鼓励,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对列入“自治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将自治区金融服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报送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宁夏”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