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就业创业再出优惠新政

15.08.2015  11:58

  宁夏就业创业再出优惠新政

  符合条件者个人最高贷10万元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白雨濛)8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大力促进就业、积极推进创业推出了一揽子优惠补贴政策。该《意见》是宁夏自2008年实施全民创业工作以来,推动就业与创业工作层次最高、涉及面最广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今年我区主要以“大力促进就业”“积极推进创业”“切实强化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推出多条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我区从创业平台的孵化、小微企业准入环境等就业创业内容给出了具体的补贴及鼓励政策。 

  “根据文件要求,自治区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并提高了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自治区人社厅创业与就业促进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提高贷款额度,自治区提供了降税、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共计16条。 

  根据《意见》要求,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享受地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纳税人,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此外,《意见》中还涉及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政策。若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若符合相关要求,即可享受社保补贴。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1月~6月,全区新增就业5.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5.3%,同比增长3.4%;城镇登记失业率4.02%,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