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17.03.2021  21:41

  新华网银川3月17日电(记者 杨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逐步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并延长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

  据介绍,宁夏将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区范围内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由原户籍地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持续落实核算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扣减和低保渐退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此外,宁夏将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和救助服务均等化,由自治区制定全区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并同步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要求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在保障标准、信息核对、收入财产认定、审核确认程序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和救助服务均等化。(完)

宁夏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新华网
宁夏将建立多层次救助体系
  新华网银川3月14日电(记者 杨稳玺)近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