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15.12.2015  16:48

  我区将对功能相近、工作对象趋同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师资培训中心进行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至2016年年底,全区80%以上的市、县(区)要建成教师发展中心,自治区评估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创建2至3所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到2020年,全区每个市、县(区)均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达到自治区级示范标准。

  据了解,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的继续教育,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训提供指导和服务;做好本区域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承担本区域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业务管理、统筹和指导;开展本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