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进行奖励

17.07.2017  18:51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梅)记者日前从宁夏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劳动权益,宁夏残疾人联合会、宁夏财政厅、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指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1.5%比例,多安排1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可申报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资金奖励。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也可获得奖励。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并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实际在岗工作的;并且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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