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奖励三名见义勇为英雄83.5万元

13.07.2018  09:09

  7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吴忠市、青铜峡市,以及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丁伟、李宁和吴立进行了表彰奖励,共奖励83.5万元。其中,对不幸身亡的丁伟奖励81.5万元,奖励李宁和吴立各1万元。

  2017年5月6日,广东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吴忠项目部工作人员姜峰到青铜峡市一处设备机房关闭发电机,由于该发电机断电后使用柴油机发电,姜峰进入后晕倒在二楼。丁伟发现后,向路过的李宁、吴立求救,3人进入设备房将姜峰抬出。不料,丁伟又突然晕倒,李宁、吴立也出现头晕恶心、呼吸困难等情况。李宁、吴立当即报警并拨打120求救。公安民警等赶到后,将丁伟、姜峰救出后,经抢救,丁伟、姜峰已无生命体征。

  丁伟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后,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立即启动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将80万元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丁伟家属。据悉,宁夏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后,这是第二次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2017年11月,曾对泾源县舍己救人英雄兰雪婷表彰奖励80万元。(记者 杨超 实习生 刘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