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人和废水超排 银川环保再启按日计罚程序

11.04.2015  12:44

  宁夏天人和废水超排

  银川环保再启按日计罚程序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冯杨)今年2月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对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开出首张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罚单,时隔一个多月,银川市再次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对位于金凤区工业集中区的宁夏天人和清真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4月7日,金凤区环保分局接到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宁夏天人和清真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采样监测报告单,报告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金凤区环保分局对宁夏天人和清真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于4月9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金凤区环境监察大队将以暗查方式组织对该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如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按日连续处罚。

  ■新闻回顾

  今年2月,银川市开出首张按日累加处罚罚单,位于银川市暖泉工业园区的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且拒不改正,9天共罚款18.9万元,这也是宁夏第一次实施按日连续

  处罚。该公司2015年1月30日至2月8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其每日处1.89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8.9万元。3月底,18.9万元罚款已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