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举措让更多农村学子上大学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范晓儒)4月20日,记者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明确规定了申报条件和范围,进一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纵向流动渠道,增加农村学生升学机会。
据介绍,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其中,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以下简称“山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此外,具有红寺堡区、沙坡头区的兴仁镇和蒿川乡、中宁县的喊叫水乡和徐套乡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或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具有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等县(市、区)以及大武口区星海镇的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可于5月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等信息并自行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此外,自治区区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承担。具有我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或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