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9.04.2015  13:16

宁卫计发〔2015〕94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宣传部(网信办)、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正常计划生育秩序,着力解决代孕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22号)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部等11部门成立了全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