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三十四次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07.12.2017  00:36

   

(2017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胡仲秋为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二、任命: 

  张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龙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郭晓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生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兰东兴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沙玲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烨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卫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梅芝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免去: 

  康国华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少锋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转自:宁夏自治区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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