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用新版环境监察执法证

09.03.2015  11:46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从本月起,全区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以下简称新版环境监察执法证),原旧版已停止使用并收回注销。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要求,我区持有新版环境监察执法证的人员范围为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各市(县、区)在编环境监管人员,可持此证在本辖区内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 

  据了解,新环境监察执法证采用黑色烫银外皮,内芯为国家统一印制的蓝白花纹底卡式证件内芯,分正本和副本两张。正本正面明确注明持证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执法区域、发证部门、发证机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证件专用章,照片均为蓝底一寸正装免冠照片并加盖钢印,背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唯一的条形代码。副本正面是国徽和此证的法律效力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的字样,背面为证件的审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