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七项措施打通便民通道

02.08.2018  15:48

  8月1日,记者从宁夏司法获悉,即日起,该厅将全面实施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为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用等7项公证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

  宁夏打破公证执业地域限制,将现行的19个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公证执业区域,调整为5个市级执业区域,群众可以在本市内的任意一个公证机构,就近办理公证事项。通过优化办证流程,开展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在规定服务事项范围内,不能一次办结的,公证机构、公证员主动上门服务。各公证机构将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明,凡能够共享核实的信息和交叉印证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和重复提供。在业务量较大的公证机构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利用“12348”法网,前移公证咨询、预约、申请等关口,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公证服务模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患病住院者及居住偏远地区者,提供电话预约服务,在预约日(包括节假日)办理公证事项,对经申请人书面、口头或电话申请的,公证机构提供公证员上门服务。凡符合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烈属、劳动模范等办理公证实行减免费用,对捐献遗体、捐献器官人员办理公证实行免费,并为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保管服务。同时,各公证机构还将主动配合“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记者 白景辉)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决定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行政审批决定书   宁夏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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