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税务局:个税信息填写如造假 补缴税款还被罚

09.01.2019  12:12

  日前,记者从宁夏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获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纳税人在填报信息时一定要真实可靠,并妥善保管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抽查。

  据宁夏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要确保所填内容的真实可靠,这是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的基础条件。目前,“专扣”信息表有4种填报方式,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格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如果纳税人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5年,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法律规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纳税人负责。如果造假,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被处罚,5年之内再次发现,将录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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