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18.07.2017  11:4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为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我区印发《加强全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银川及周边地区建筑、拆迁等工程施工,道路、管道等工程施工工地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银川及周边地区企业的大型燃料、原料、产品、废渣等堆场及厂区裸露地面密闭、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率达到100%,银川及周边地区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和渣土堆放场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率要达到100%。各市、县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我区对建筑施工工地、轨道交通等市政施工工地,以及铁路、水利建设施工工地等提出了要求,做好防尘、降尘措施。要求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监督施工企业停止土方开挖、填筑及拆迁作业。此外,在地级城市建成区较大建筑和拆迁工地,试点安装视频监控,实现与城管、环保部门联网,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履行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全面推行“以克论净”保洁模式,制定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落实机械化清扫保洁区域、时间及保洁要求。加强城区道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定期进行清扫保洁。各地级城市要建立渣土拉运车辆信息化监管平台,防止渣土拉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和泄漏。建立相关部门渣土拉运夜查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渣土拉运资格。

  此外,要求企业各种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做好各项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并加强城市周边生态景观水系补水,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面要落实铺装、绿化、洒水降尘等措施。此外,按照《全区非煤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重点整治区域现有非煤矿山(含砂石料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破碎、装卸等作业工序建设封闭除尘、喷雾降尘等设施,对非煤矿山至交通主干道间拉运砂石料的道路扬尘加强监管。

  记者获悉,扬尘污染整治已经纳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考核内容,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清扫降尘车辆购置资金的依据,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