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举措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

27.05.2018  16:34

  2020年每万名居民将拥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

  5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针对宁夏全科医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学科建设等方面出台激励机制,增强职业吸引力,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全科医生作为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又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宁夏每万人口仅拥有全科医生0.62人,与全国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5人相比差距较大,制约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开展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针对这些短板,《方案》提出到2020年,宁夏城乡每万名居民将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居民将拥有不少于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方案》明确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鼓励宁夏医科大学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和师资建设,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进一步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到2020年,本科以上全科医生达到20%,到2030年达到30%。此外,方案还提出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逐步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

  《方案》提出,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其工资水平与市、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衔接。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资10%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还明确,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工作10年以上,经职称评委会认定,可直接取得基层副高级职称。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记者 李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