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开招考1081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2.03.2017  09:54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闫茜)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开始,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1081名,涉及671个职位。

  据了解,此次自治区法院系统计划招考144人,检察院系统计划招考60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计划面向社会招考50人;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拿出艰苦边远地区的179个职位定向招录;面向在宁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拿出68个名额定向招录。

  另外,本次招考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间出生)。招考范围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宁夏户籍的人员,非宁夏常住户籍属于以下情形的也可报考:在宁夏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专业要求为法律类职位的人员;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于2017年3月24日之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

  今年,我区将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31日,其中,需要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报名时间是3月24日至3月26日。另外,笔试将定于4月22日、23日进行,4月23日进行特殊招录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招考做了部分调整,其中,总成绩中笔试、面试占比调整为5:5;报考乡镇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申论考试,而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这项测试考察的是应试者对于乡镇工作中所需的基本能力。在职位表中将加入了“职位简介”一栏,将由招录机关对其职位的日常工作、性质特点等进行描述,积极引导考生理性选择岗位。与此同时,部分特殊职位今年还将加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