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四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

23.09.2016  11:37
 

  9月2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公布了2016年第一期共四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具体案件如下:

  ■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所生产定制式义齿,监管部门进行了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在生产环境、微生物控制等要求未达到直接口服饮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三七粉2批次。食药监局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1倍罚款。

  ■银川市兴庆区(南)宝生堂药店销售的复方丹参滴丸等5种药品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企业资质,也未做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宁夏医正药业有限公司医兴堂药品超市瑞民店销售硝苯地平控释片等6种药品,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企业资质,也未做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记者 杨杨)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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