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5.11.2017  12:31

关于印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标任务
2018年底前,建成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宁夏法网”及移动客户端,开发“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基本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在线受理、进度查询等功能,建立健全“12348宁夏法网”管理办法。实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贯通,通过网上录入,数据整合等实现功能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形成“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综合性指挥作用。
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内容
(一)平台名称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名称为“12348宁夏法网”,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宁夏掌上12348”。
(二)总体架构
1.层级体系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外网直接访问并应用。
2.构成方式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总体架构为“一张网络、一个平台”。
“一张网络”: “12348宁夏法网”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与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相连接,为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与司法部“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相汇集,通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借助微信平台用户基数庞大的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导航等在线服务,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一个平台” :建立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中心,确保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司法部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确保系统互联互通。
(三)服务项目和主要功能
1.服务项目: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公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访投诉、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
2.主要功能: 网络平台包括服务功能和监管功能。 服务功能 是面向社会公众,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案例)查询、信息内容公开、法律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信息查找、网上受理申请、投诉服务等。 监管功能 是面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包括:收集社会公共信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监管,问卷调查,网上录入数据,舆情分析、数据统计等。
(四)建设和管理模式
1.建设模式: 网络平台建设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12348宁夏法网”及移动客户端、“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由厅法援处整体规划,厅信建办负责建设。业务管理系统由厅各业务处室提供,厅法援处协调联系,厅信建办负责对接,具体标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以及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2.管理模式: 网络平台建成后,平台的整体运行管理及考核由厅法援处负责,系统功能改进及技术更新由厅信建办负责,各系统的具体应用及数据录入由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县(区、市)司法局负责。
(五)运行机制
建成全区统一运行、内外联动顺畅、参与主体多元、服务集约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时推送法治资讯,解答法律政策咨询,查询法律机构及人员信息,预约、分流、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受理投诉和建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优化司法行政各业务系统,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无缝对接,采取“前店后厂”模式,前台多渠道受理、回馈群众需求,后台分类导入业务系统办理,涵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等不同用户,实行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管、网上评估,做到运行统一调度、信息实时入网、数据统一归集,实现管理和服务低成本、高效率、零距离、均等化、全覆盖,努力补齐“实体网点不足、服务人员缺乏、资源分布不均”的“短板”,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步骤
(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部署工作,10月底前完成培训及试运行工作,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二)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系统: 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或对接工作,年底全部投入使用。
(三)“12348宁夏法网”及移动客户端、“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 2018年6月底前开发完毕并投入试运行,年底全部投入使用。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要着眼于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提高认识。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是“互联网+”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创新实践,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是一项新的、朝阳法律服务模式,其最终目的就是要服务百姓、化解矛盾、引导舆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老百姓通过网络平台,怨气得到疏解、疑问得以解答。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丰富内涵,提供保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用科技信息化驱动工作模式转型,能够增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能力、认知能力,提升整个机关协调、指挥、应对能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从而带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
(二)加强领导。 在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法援处负责整体协调,厅信建办做好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提供管理系统,明确时间和责任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三)强化考核。 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业务系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厅法援处、厅信建办的对接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将系统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对处室及处室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平台建设速度和服务水平。 (编辑:夏金柱)
宁夏“四个坚持”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推进文化繁荣兴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文化厅
宁夏着力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计划
  2022年实现城镇服务设施全覆盖   “新华网
银川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11月22日,记者获悉,近年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