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

07.08.2015  09:25

宁夏党委政法委牵头出台《指导意见
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了《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规范。

  《意见》提出,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护合法信访行为,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为主导,以“事要解决”为落脚点,以解决好信访人员合理合法诉求为总揽,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要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违法与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相结合,通过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信访人员依法合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意见》明确了要坚持属地管理、依法处理、轻刑快办、预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主动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信访人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意见》规范了执法司法环节中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准确区分合法信访行为和利用信访活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合法信访行为依法给予保障;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要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施综合治理,运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 (记者任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