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部门:“我们的碧水蓝天哪儿去了?

31.10.2016  22:32

在朋友圈“”蓝天,是宁夏人最自豪的事情。可人们发现,最近两年,冬天的蓝天越来越少;而前不久,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面对环保“大考”,宁夏各地也暴露出问题种种。我们的碧水蓝天哪儿去了?怎样保护好我们引以为傲的“宁夏蓝”?10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剑指”全区环境保护工作。面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环保问题,自治区有关部门不回避、不掩饰,态度诚恳,实事求是作出了回答。回答亮出了我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环保工作存在的困难,也亮出了我们治理环境问题的信心、决心和对策。

一问中央环保督察组查出的问题:

怎么落实整改?

今年7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重点督察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督查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12日,历时1个月,被称为是今年规格最高、“监考”最严的环保“大考”。“针对督查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自治区下一步将如何整改?”在专题询问会上,谢建勇委员向自治区环保厅发问。

对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赵旭辉首先诚恳地亮出了在这次环保“大考”中,宁夏的“成绩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区以后,累计移交转办件476件,办结432件,其中:银川市205件、石嘴山市84件、吴忠市93件、固原市43件、中卫市42件、宁东基地管委会7件、林业厅1件。转办件内容主要涉及大气、水、固废、噪声污染等,其中完成责令整改364件、立案处罚71件、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6人,其余44件正在办理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被约谈58人、14个单位被行政问责108人。各地按照时限要求反馈查处情况和办理结果,在网站、报纸等主要媒体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积极配合督察组督察,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明显加大,进一步摸清了我区环保‘家底’、问题症结,及时化解了一些环境风险。

在谈到如何抓好整改工作时,赵旭辉说:“第一个方面是抓好大气的污染防治。今年我们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问题的重中之重进行落实。大气污染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也就是‘四尘’问题:一是治理扬尘,二是治理煤尘,冬季燃煤也是我区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三是治理工业烟尘。四是治理汽车尘。

第二方面,是要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我们树立源头治理思想,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封堵沿黄排水沟,同时对6条重点排水沟一条一条治理。通过一个园区一个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完善,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使我们的水资源环境能得到改善。

第三个方面,是加强土壤环境的安全保障。宁夏的土壤总体来说是安全的,但并不是说没有问题。最近,我们对国控的345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进行全覆盖布点监测,同时对土壤进行调查,对污染的地块进行治理,通过这些方式使我们的土壤更清洁。

第四个方面,是推进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我们全区的废渣量还是比较大的。在推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和危废医废安全处置的同时,我们同时要加大推进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第五个方面,是严控环境风险,特别是对工业园区要进行风险评估,作出一些预案。前两天,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一些环境安全风险的演练,出了问题要能有处理的能力。我们特别针对空气,建立了预警预报和会商机制,出现雾霾天气等,要采取措施,降低或者减少这样的污染天气。

第六个方面,要完善环境监管能力的建设。这些年来,我们在自治区人大的支持下,自治区出台了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条例,积极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我们想加快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立法进程,同时要加大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环保督查,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为美丽宁夏建设作出贡献。”

二问雾霾天气:

PM10 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呼吸新鲜空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受到了严重威胁,冬春季节雾霾天气也开始出现并呈多发趋势,可吸入颗粒物PM10不降反升。“目前我区大气污染主要有哪些因素构成的,造成PM10不降反升主要原因是什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马文庆委员问。

赵旭辉说,去年国家通报了7个省PM10不降反升,其中就有宁夏,2014年,宁夏的PM10比2013年上升了20.7%,2015年比2014年上升了1%。在自治区各市县各部门的大力努力下,目前宁夏已经逐渐扭转了PM10大幅上升的局面。

追究我们的MP10上升的原因,和空气质量下降有直接关系。其中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自然因素来讲,宁夏三面环沙,气候干燥,所以扬尘扬沙天气比较多。”“大家能直观感受到的是,我们的燃煤污染严重。到了冬季空气质量就下降。据我们检测,冬季银川市二氧化硫和PM2.5数值都在上升。此外,工业废气排放量大。全区工业园区大多围绕重点城市周围布局,在银川周边区域就分布有7个工业园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集中,区域大气环境承受了较大的污染压力。宁夏机动车保有量连年增加也对空气污染有直接影响。2015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8万辆,大量机动车产生的尾气污染日益严重。

从主观上讲,我们的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不到位。最近我们把很多执法人员撒下去,检查秸秆焚烧问题,但发现很多地区都意识不到秸秆焚烧对空气造成的影响。环境治理需要大家的共同关注,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需要区域联防联控,在这一方面我们也做得不够。此外,我们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不足,由于地方财政薄弱,政策性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燃煤小锅炉拆除、黄标车淘汰、重污染企业搬迁等重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环境的保护机构及力量薄弱。我们现在还有5个县、4个区没有环保机构,在现有的环保部门,我们也存在装备不足、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滞后、人员少且不稳定等问题,很多情况下,我们发现不了问题,也解决不了问题,难以适应环境保护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任务需要。

赵旭辉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委会,研究出台了《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在实施,最近,《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实施,主要采取三大措施:

一是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淘汰和治理。去年,我区淘汰了861台燃煤锅炉,今年全区又淘汰137台20吨以下的锅炉,同时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为淘汰小锅炉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的治理,特别是城市扬尘和建筑扬尘。今年自治区财政加大补助力度,对各个市的洒水车、喷雾车等治尘设施给予补贴。自治区住建厅对各个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6个100%的要求,目前银川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最高达到98%,其他地级市城区主次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60%~76%,完成工业堆场治理32个。

三是加快黄标车淘汰,和“黄改绿”的进程。最近,全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9278辆,查处违反限行规定车辆825辆,通过这些措施使车尘下降。同时我们对电厂的超标排放加大治理力度,到目前正在建设的超低排放的机组,已经达到22台,2018年,我们要全面完成自治区30万千瓦以上机组的超低排放。

从目前数据观测,今年1月至9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确实得到改善明显,其中优良天数比例从去年的73.9%上升到为78.7%,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5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5%和6.8%。说明这些措施是有效的。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大家苦抓苦干,我想,空气质量一定会改善。”赵旭辉说。

三问不达标污水处理:

多少污水处理厂成 摆设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环保检查发现,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虽然实现了市县(区)全覆盖的目标,但是,由于设计标准低,全区已建成的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有8座达到国家最新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还有5座新建污水处理厂也不能达标。特别是南部山区4个县的污水处理厂存在设计落后、管网不配套、经费短缺等问题,致使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发挥作用。”曹国建委员问,自治区将如何采取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

自治区住建厅厅长杨玉经回答说,根据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状况,国家对污水厂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从低标准向高标准逐步提高的过程,最初要求的设计标准都比较低,只要达到一级B标准即可。后随着发展的加快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标准也随之进一步提高。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环保工作新要求,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目标是2017年底前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这个目标,自治区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度,现已建成运行的34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8座达到一级A排放要求,还有24座需要提标改造;在建和扩建的8座污水处理厂中,3座执行一级A标准,5座立项批复为一级B标准。全区还有25座污水处理厂需要提标改造,目前,已开工改造14座,还有11座正在争取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计划明年开工,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达到排放标准。

对于同心、红寺堡等南部山区5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杨玉经表示,自治区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同心、红寺堡等5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并反复研究论证后认为,原设计工艺(“深池曝气+表流湿地处理工艺”)虽在河北等北方地区被采用过,但不适合我区相对更为寒冷的气候条件,存在设计缺陷,即使进行改造,也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建议除盐池县,其他4县不再进行改造,应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替代原污水处理厂。目前,5县中,盐池县已在原址上进行了改造提升,力争今年11月20日前进水调试;其余4县均采取异地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方式,原污水处理厂做为调蓄设施使用。其中,隆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今年1月份建成运行;红寺堡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12月份完成并试运行;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预计明年8月份完成并试运行;同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建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明年9月份试运行。

今年7月,自治区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要求,会同自治区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通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鼓励引导各地采取PPP模式引入社资本,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清水河城镇产业带专项建设资金中向污水处理厂建设倾斜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污水厂运行监管,力争到2020年,银川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切实维护好我区蓝天碧水的靓丽名片。

四问排污许可管理:

企业排污是不是都经过许可?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自治区人大也出台了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专题询问中,布青沪委员对该条例执行情况如何进行发问:该条例执行的难点在哪,下一步如何推动这项工作?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郑忠安说,2014年9月,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期施行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西北地区首部通过立法确定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法实施我区排污许可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有效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自治区环保厅制定了《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排污许可规程(试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明确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核发排污许可的责任权限。同时委托相关技术机构编制了《宁夏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核算技术指南(草稿)》《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建立标准(草稿)》等管理规范,并据此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为实施排污许可奠定坚实基础。此外,自治区环保厅通过采取技术培训、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调查和核定,审查并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方法程序,截止2016年9月,自治区本级已审查发放了宁夏宝丰能源等24家企业的正式排污许可证11个、临时排污许可证14个,神华宁煤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等3家企业因废水排放等问题暂未发放许可证,基本完成了国控、区控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同时,2016年为推进全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扎实开展,自治区环保厅筹备60万元专项经费,下拨五市及宁东能源基地管委会环保局,用于支持辖区开展排污企业调查工作,积极推进其他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进一步实现排污许可的全覆盖。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的核算发放尚存在有待规范完善的问题,以及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基础工作及技术能力薄弱问题,全面指导市县有效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升业务能力,扎实稳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郑忠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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