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12.04.2017  23:00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殷远和主持人: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和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安排。监督抽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都非常关心、也很关注。今年是全区抽检任务最多的一年,批次多、品种也最多,总体上要实现本地企业和本地产品抽检全覆盖。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要通过各位记者朋友、通过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我们的抽检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由于专业性较强,今天,我们特别邀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叶上云向大家介绍全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同时,我们还邀请了自治区食品药监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处长齐宝成、食品生产处处长马绍平、食品流通处处长宋文忠、餐饮处处长罗静、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刘斌、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处长郭海燕、药品流通处处长杨学礼、医疗器械处副处长冯琳、稽查局局长邓平以及自治区药品检验所副所长王坤、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副主任吴明一起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各位记者有什么问题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也可以向他们直接提问。

为了方便与各位媒体朋友联络沟通,我们在给大家提供的背景资料上专门印制了2个二维码,一个是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微信订阅号,另一个是专门为开展食品药品宣传设置的一个媒体记者群,欢迎大家扫码关注。

下面,我们先请叶上云总监做介绍。

叶上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是媒体、网络和微信转载和传播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春节前夕,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咸辉主席也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前一阶段,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在实际监管过程中,食品药品抽样检测是最为重要、最为科学、最为关键、最为客观、最为有效的技术监督手段,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重要措施,检验结果也是消费者客观评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抽检监测工作列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技术资源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这“四品一械”进行大范围的抽样检测,目的就是更好地发挥技术监督这一现代化手段,以发现和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隐患,倒逼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加强企业管理,从而推动监管执法、强化问题整治、引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共治、提升保障水平。

首先,我对2016年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情况进行简要通报

2016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完成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19032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抽检16767批次,合格1642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0%;药品抽检1614批次,合格1590批次,合格率为98.5%;医疗器械抽检101批次,合格97批次,合格率为96.0%;化妆品抽检550批次,合格545批次,合格率为99.1%。

第一,食品抽样检测情况

2016年食品抽样检测共涉及30大类150个细类的16767个批次产品,食品抽检占全部“四品一械”抽检总量的比重为88.1%。食品抽样检测共分三个组成部分,一是食品的监督抽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实施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223批次,合格6049批次,合格率为97.2%;二是组织各市县完成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四大类食用农产品抽检6579批次,合格率为99.8%;三是组织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和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快速检测3965批次,合格率为96.0%。

2016年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40.8%;二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29.9%;三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9.2 %;四是农药和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2.0%;五是质量指标等其他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18.1%。

监督抽检涉及的不合格品种有:方便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

监督抽检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铝的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谷氨酸钠、柠檬黄和日落黄等。

第二,药品抽样检测情况

2016年,全区组织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614批次,占全部“四品一械”抽检总量的比重为8.5%。其中,完成国家下达的药品抽检216批次,合格率为91.7%;完成地产药品抽检238批次(其中药品218批次,医疗机构制剂20批次),合格率99.6%;完成流通环节抽检1160批次,合格率为99.6%。

对所有的“四品一械”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我局按照食品药品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移交各地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

从2016年的抽检数据看,目前我区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普遍较高,总体合格率都在95%以上。其中以地产食品为主的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7.2%,比201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地产药品抽检合格率高达99.6%。因此,我们对当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基本判断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风险可控。

接下来,我对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介绍

监督抽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监督执法、防范风险的有力武器。春节过后,我局对今年的食品药品抽样检测工作进行了专题会议部署,总的工作原则是:加快体系建设、统筹抽检任务、严格执行标准,提高检测质量,充分发挥好抽检监测的“权威”作用,通过质量安全大抽检、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到精准识别风险、科学研判风险、经常预警风险、及时处置风险,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切实保障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按照计划安排,今年自治区安排的“四品一械”抽检总量为25347批次,达到历年最高点,比去年增加37.7%,其中监督抽检(送实验室检测)比例占60.5%,快速检测占39.5%。具体可以用“35366”来概括:

(一)抽检方式实行区市县三级联动

在食品药品抽检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市、县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实现监管力量和技术资源优势互补。同时,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针对日常监管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节令性、突发性问题,及时跟进安排专项抽检,回应社会关切。

1、食品抽检(包括保健食品):共下达抽检计划22230批次,抽检任务分三个层次安排,实施三级联动。一是安排监督抽检5990批次,其中,代国家食药总局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简称“国抽”)2810批次,自治区本级自主安排食品监督抽检3180批次,这两项监督抽检任务全部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实施。二是安排食用农产品抽检6240批次,重点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4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这项任务由市、县两级负责实施;三是安排食品快速检测10000批次,这项任务由区、市、县三级分工联动实施,主要侧重对“三小”食品经营单位(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2、药品抽检方面:共下达药品监督抽检计划2380批次。其中,国家抽检300批次,自治区本级安排对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抽样400批次,流通环节抽检1680批次。

3、化妆品抽检:共下达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550批次。其中,计划“国抽”450批次;自治区本级安排100批次。

4、医疗器械抽检:共下达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187批次。其中,国家抽检82批次,自治区本级安排抽检105批次。

以上抽检任务除6240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之外,抽样检验经费全部由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财政出资安排,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所有食品抽样均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

(二)抽检品种实现“五个全覆盖

在监督抽检实施过程中,针对既往抽检发现的问题,锁定重点环节,以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三重一大”为核心目标,加大高风险品种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坚持点面兼顾,做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业态“五个全覆盖”。

一是对宁夏本地“四品一械”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抽检。

二是对问题产品实行全覆盖抽检。更加聚焦靶向,重点针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2016年监督抽检涉及的不合格品种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检,及时梳理抽检发现的重复问题,组织跟进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抽检力度。

三是对群众投诉举报多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检。

四是对不同地域业态实行全覆盖抽检。食品药品抽检在地域上覆盖五个地级市,食品抽检覆盖所有县区和各种业态。

五是对安全指标实行全覆盖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特别是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等人民群众最为担忧的指标实行全覆盖检验。

(三)抽检质量管理做到“三个规范

抽检质量是技术监督的核心要素,体现着抽检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必须做到客观实际,结果精准,坚持效能与质量并重的原则,针对抽检数据质量控制、核查处置和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三个规范

1、管理规范。年初,我局修订完善了《宁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规范》,制定出台了《宁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承检机构,引入竞争性谈判机制确定承检品种和任务。同时,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坚持“五个一律”,不合格样品一律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复检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一律分析原因,决不能模糊处理;数据上报人员一律经过培训,确保报送数据的规范准确;有违法违规施检行为的,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对检验机构质控不严、审核不够、判定不准、填报不细甚至伪造数据、出具假报告等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客观准确。

2、过程规范。我们已经建设了食品药品抽检的信息化系统,从国家总局到自自治区再到各市县及检测机构,都有一套完整的抽检信息填报系统。抽样-检测-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全部录入食品药品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上的数据填写分别由检测机构-各市县区完成,凡是填报上传的内容都无法进行修改,从技术上保证抽检信息的不可更改性,有效排除了人为因素干扰。

3、信息公开规范。食品抽检信息,坚持每周公布一次,请大家及时关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的范围既包括合格产品,也包括不合格产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信息也将于年内实现定期公开常态化。现在,一些违法生产经营者或出现过失的食品药品经营者,不怕罚多少钱,就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食品药品抽检信息,不仅能够有效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还将有效倒逼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产品质量控制。

(四)问题查处做到“六个到位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都去哪儿了、是怎么处置的,是不是又流入了市场和餐桌,这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体现监管执法严肃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对所有不合格产品都要求做到“六个到位”:

1、产品控制到位。对所有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根据风险程度高低及时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处置措施,防止问题产品回流市场。

2、源头追溯到位。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都要向上向下进行溯源,既处罚经营者,也追根溯源查找源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实施倒查,追查到前端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甚至还要追查到田间地头、养殖源头,涉及区外的产品,要向生产地监管部门通报。

3、原因排查到位。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既要及时处理,也要深挖原因,及时排查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研究完善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同时,及时开展风险交流,向公众解读风险,防止恶意炒作。

4、行政处罚到位。凡是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立案核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坚决防止出现以罚代刑的现象。对同一生产企业多批次不合格或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从严从重处罚。

5、责任追究到位。对抽检发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质量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对抽检监测发现的具有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问题,公开约谈有关市县监管部门或者政府有关责任人。

6、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抽检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监督企业坚决彻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防止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五)社会共治做到“六个畅通

1、畅通媒体监督渠道。建立媒体沟通采访预约制度,凡是媒体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公平、公正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推动建立“黑名单”,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抨击别有用心的谣言谣传,整肃为“赚眼球”而恶意炒作等行为。

2、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年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集中开展4场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及时通报发布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情况。同时,适应新媒体发展形势,在做好网站发布的基础上,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部开通并维护好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政务号,形成矩阵,及时转载发布抽检信息、办案信息等,扩大传播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用好12331投诉举报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把监督的网络延伸到人民群众之中。

4、畅通普法科普渠道。深化12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开展科普法制宣传“五进”活动,重点针对保健食品消费等方面举办400场以上“科普大讲堂”,广泛普及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5、畅通部门协作渠道。建立完善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执法协作、风险会商、跨部门信用监管等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对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6、畅通应急处置渠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有关情况已向大家通报完毕,如果有什么疑问,后面,我还会继续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叶上云总监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宁夏日报记者:2016年我区在食品药品抽检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通过哪些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有何对策?

叶上云:这个问题提的很好,很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抽检工作来查找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苗头性问题,始终是我们抽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督抽检结果有二个显著特点:第一个显著成效是在所有的“三品一械”监督抽检过程中未发现一起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较往年相比有所提高。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结果。

从刚在通报的情况看,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依然存在,以食品为例,监督抽检中有2.8%的食品不合格,这些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食品受到微生物污染的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比重达到4成,不合格的主要品种是糕点、淀粉等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加工操作、贮存、运输方面不够规范,由于设备、容器、人员污染,造成产品污染

二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占不合格样品近3成,主要品种是淀粉制品及油炸面制品等,部分企业为加工者在制作过程中过量加入含铝添加剂(明矾),未落实出厂检验要求等所致。

三是源头污染的问题。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受到环境中重金属元素污染和在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占10%左右。

四是质量指标等其他问题,占20%左右。

关于公布:对于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所有不合格产品,我们通过官方网站、媒体、二维一端这三个渠道面向社会每周公布一次。效果很好,企业重视,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特别是企业,十分重视,他们的心态是:不怕罚款怕曝光。

需要说明的是:不合格信息第一时间要录入“全国抽检系统”外,公布不合格样品信息,既公布品种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次和不合格项目,又公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名单。需要说明的一点,我们的抽检信息系统有一个严密的流程,检测机构不经我局同意第一时间将结果报送系统,因此数据具有不可更改性,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2016年我局共分51期对所有抽检信息进行了公示,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了专业解读,提出了消费警示和科学饮食的建议。

同时,在重大节日、媒体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过程中,我们会安排一些专项抽检,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处罚,深挖原因,督促整改,倒逼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警醒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二是建立风险问题清单。分环节,分品种,区局直接制定高风险品种清单。三是加大问题品种抽检数量,增加检测项目指标,以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今年,针对2016年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情况,如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们计划在生产环节开展体系检查,推进体系检查和大型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控制。切实通过抽检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新消息报记者:在食品抽检中,对于不合格产品我们是如何跟踪的,能不能举一个具体案例?

叶上云: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是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的重点环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何控制,对相关企业如何处罚,如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但是媒体和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问题,也是我们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始终紧盯的一个问题。

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有一套规范严谨的工作流程。

以食品为例,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核查处置:

一是实行台账管理,督促查办。我们在抽检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后,首先进行核实确认,然后由我局稽查局在2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下大达《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通知书》,督促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告知企业进行复检7。

二是迅速开展核查,追根溯源。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同时,责成涉事企业组织问题产品下架、退市、封存和召回。并跟进查找问题原因,进行整改。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立案查处。根据违法事实,纠正违法行为,对相关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每一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都能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处罚完毕的案件,实行销号管理,最后上报总局。

四是开展风险评估,消除隐患。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活动。

比如,2016年5月17日,我局委托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销售的由宁夏天然蜂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12日,规格500g/瓶)老瓜头蜂蜜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氯霉素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处置中,我局分别向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所在地吴忠市、永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核查处置通知,要求监管部门按照不合格报告处置要求和程序,分别对生产和经营企业生产和经营不合格产品行为进行处置。吴忠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企业对问题产品进行了下架退市,并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则责成天然峰产品公司通知下游经营企业对问题产品进行下架、退市,并及时组织召回;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最后,该公司被永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处以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万元的处罚。

宁夏新闻网记者:去年,3.15晚会又曝光了网络订餐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咱们宁夏网络订餐是否也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是如何处置的?

罗静(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处长):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自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饿了么”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以来,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掌握宁夏网络订餐基本情况。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先后2次组织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约谈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培训。二是落实登记备案,纳入监管。三是落实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四是开展线上线下“双抽查”监管。五是探索与网络平台协同作战监管方式。六是开展宣传,发布温馨提示、通过广播电台连线、哈喜喜节目等宣传网络订餐法规规定,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目前,在宁夏从事食品交易第三方网络平台有3家:饿了么外卖、美团外卖和百度外卖,入网餐饮单位达到6000余家,全部登记备案,纳入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当前,尽管宁夏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但在我们通过网络后台数据抽查、实体店明察暗访、随机核查送餐过程,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全;对入网经营者的必备资质、信息审查不严、公示内容不全;个别片区负责人上传的入网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存在餐饮单位资质变更信息得不到及时更新;送餐环节中健康证不全、清洗消毒等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求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自查整改。目前,我们已下发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全区正在开展100天的全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措施采用“一看双查三公开”进行整治规范。即:一是看: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设置,对入网餐饮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二是线上线下“双查”,线上查网络订餐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许可证是否合法齐全、地址是否准确、门头后厨照片是否属实、量化等级评定(笑脸)公示等信息进行审核情况;网络送餐“最后一公里”的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的,要求对送餐人员的健康、送餐箱的清洗消毒等都要严格管理,定期培训。线下加强对餐饮单位许可证、卫生环境、原料采购、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洗消等进行严格监管。并通过实施“明厨亮灶”、量化等级评定(笑脸)、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措施,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三是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对食品安全制度、入网餐饮单位合法证照、量化等级评定信息进行公开,线上信息与实体店信息一致。

借此机会需要说明的是,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中,《食品安全法》和去年7月份国家总局颁布第27号令《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强调了网络第三方平台是被监管者又是监管者,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明确规定。

第一,网络第三方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要担起监管责任,确保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信息真实,及时处理投诉,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入网经营,没有实体店的、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单位要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第三,监管部门将继续全面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情况,严肃查处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同时,扩大宣传力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们的投诉举报监督电话12331,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督。谢谢!

中国医药报记者:去年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文件,其中就提到了执业药师。据了解,现在有些省市已出台了严打“挂证药师”的措施,挂证将被拉入“黑名单”中。请问宁夏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有何措施?

杨学礼(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执业药师虚挂兼职是一种违规行为,也一直是我们整治的对象。针对当前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今年,我局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作为重点工作之一,3月份,制发了《关于整治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的通告》,明确了整治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告》要求,自5月1日以后,一是凡经各监管部门查实,存在执业药师虚挂兼职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一律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条等法规论处,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药店同时通报当地人社部门,建议撤销其医保定点资格。对于执业药师不在岗而销售处方药的药店,依法给予行政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二是虚挂兼职的执业药师,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虚挂、兼职行为通报其工作单位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对于违规企业,以后再次出现执业药师虚挂兼职以及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期,我局又通过多种渠道梳理了一部分涉嫌存在虚挂兼职现象的执业药师情况,并列出核查名单,即将印发《关于集中整治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一是要按照《通告》要求,积极开展核查与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业药师管理,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的有关要求;三是加强联合惩治,促进打击执业药师虚挂要形成常态化。通过集中整治,使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叶上云总监和各位处长专业、详尽、鲜活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各位记者如果还需要了解与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相关情况的话,请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齐宝成处长联系,他办公室电话是0951-6042041,手机号码是17709510077。

同时,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热情参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全面、客观报道,也衷心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求和感受,真实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广泛普及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健康消费理念,努力推动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这些既是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肩负的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社会责任。

今天的背景材料里还给各位记者提供了《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采访预约单》,今后,大家在任何时候如有采访报道的需要,请及时与我局办公室联系,我们一定尽最大努力给予安排。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作出各自应有的担当和作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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