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暨 公共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

10.05.2018  21:45

宁夏举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暨
公共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宁夏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4月14日至4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司法厅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姚奕、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刘卫萍出席开班式并分别致词,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参加培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出席开班式,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位西北主持开班式。宁夏全区部分市、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副局长或业务负责人,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厅机关相关人员等67人参加了培训。
    李金英厅长在培训班开班式中作了重要讲话,对参训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路武装头脑。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引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旗帜和灵魂,全面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将十九大提出的远景目标任务、新时代的历史性变革和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有机融为一体,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法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在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抓住机遇谋发展,深入学习上海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把所学、所想、所得以及上海经验转化为深化宁夏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行动;要转变理念求突破,对标找准宁夏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思想障碍和陈旧理念,用新的思路谋划、用新的措施推进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强身健体”迎接新使命履行新职责。目前,宁夏司法行政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尽快解决。要学习如何提高履职能力,要解决好“本领恐慌”,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要学习如何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要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面对目前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问题,要迎难而上、竭尽全力、创造条件去研究、去解决,要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研究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三是严纪律强作风保持良好学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严肃各项纪律要求,保持良好的学风和作风,真正做到讲政治、守规矩、重自律、树形象。
    此次培训班安排专家教授专题授课9场,内容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内容及职责使命、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践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的探究、人民调解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及法律援助的重要问题思路等内容,授课老师经验丰富、材料翔实,声情并茂,既丰富了学员知识,又拓宽了思想视野,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培训班在保障理论学习的同时,还专门安排进行现场教学,先后实地学习了昆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老西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和钱学森图书馆,现场重温入党誓词并进行宣誓,深刻感受中国共产党为国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精神和老一辈科学家的爱国情怀。开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如何创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主题座谈会,分组讨论消化学习内容,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下一步开展我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宁夏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决心把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暨公共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所学、所想、所得以及上海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和做法转化为深化宁夏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宁夏发展、维护稳定的强大动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宁夏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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