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建筑项目“四大员”戴上“紧箍咒”

22.08.2017  20:2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日前,宁夏住建厅制定出台了《宁夏建筑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戴上“紧箍咒”。

  按照记分管理规定,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项目“四大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分值未达到满分值的,考核记分周期期满时,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取消,不转入下一年度考核记分周期。项目“四大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项目“四大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不能继续从事项目四大员岗位工作,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项目“四大员”在培训教育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四大员”。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四大员”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截至目前,我区已有近百名“四大员”因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分,同时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