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二季度暨上半年残疾人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5〕33号
各市、县(区)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残联系统“转作风、抓发展”工作,抓好年度残疾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自治区残联“转作风、抓发展”工作督查方案》要求,经理事会同意,现就全区二季度暨上半年残疾人工作督查调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一)2015年全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重点督查上半年民生计划、“三重一改”等重大惠残政策项目落实情况。
(二)自治区残联下达各地残联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六个残疾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项目实施、经费落实及管理情况。
(三)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现场观摩会观摩点建设情况。
二、督查调研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16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调研方式
(一)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各地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就业创业及扶贫基地建设情况和2015年全区残疾人现场观摩会观摩点建设情况。
(二)入户走访。根据各地提供的项目资金名册,在每个县(区)随机走访残疾人家庭不少于5户,重点了解各类项目、政策执行和津贴补助到户到人情况。
(三)查阅资料。查看年度工作台账,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座谈汇报。听取市、县(区)残联上半年残疾人工作情况汇报;与残联干部职工、专门协会主席、残疾人及专职委员代表座谈。
四、督查调研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 长:娄晓萍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柴建国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王元峰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谢树虎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副处长
徐 彤 自治区残联计财处副处长
联络员:赵 严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扈伟云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银川市、石嘴山市及所辖县(区)。
第二组
组 长:刘继国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何占科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处长
徐志红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副调研员
联络员:金 峰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吴忠市及所辖县(区)。
第三组
组 长:马友谊 自治区残联巡视员
成 员:席卫东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处长
李 蓉 自治区残联组联处副调研员
联络员:刘 健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中卫市及所辖县(区)。
第四组
组 长:安 康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处长
成 员:王益民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纳 芳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联络员:孙建生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固原市及所辖县(区)。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按照调研内容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要做好踩点选点,准备档案资料,协调督查调研组安排好行程。
(二)各督查调研组要围绕本次督查调研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查调研中,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实情,虚心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专题督查调研报告。
(三)督查调研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