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第五党支部三项举措抓好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

16.06.2017  01:35
  

      6月12日,自治区妇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书记、主席董玲为全体党员解读了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并提出了妇联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意见。6月15日上午,第五党支部积极行动,召开支部党员学习会。支部书记周文盈同志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所做《振奋精神 实干兴宁  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  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的报告,要求支部党员从政策层面抓好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用党代会精神引领和推动支部和部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支部全体党员通过学习讨论,提出了三项举项落实党代会精神:一是支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自治区妇女十一大精神结合起来,按照妇联改革任务分解图,早谋化、早部署,按期完成牵头任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开展“和谐婚姻家庭大讲堂”百场巡讲活动,将“和谐婚姻家庭理念”和“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婚嫁新风 ”观念带入千家万户,以和睦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自治区“最美家庭”揭晓活动,开展自治区示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者培训工作。(自治区妇联第五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