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奎涉黑案”定于3月16日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3.03.2015  18:34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龙)3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3月16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吉新奎等20名被告人涉黑案。

  据了解,早在2014年11月28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银川中院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从五个基层法院抽调责任心强的法警35名,囚车3辆予以配合,庭审计划连续5天完成。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打黑办、银川市人大、政协、银川市检察院、银川市打黑办及部分高校学生200余人将参加旁听。

  自治区检察机关认为,吉新奎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