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运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04.07.2017  07:22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助力作用,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稳定就业、预防失业。

  据了解,我区将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个条件的,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元补贴;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500元补贴;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2000元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 肖梦琪

宁夏运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7月3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