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出台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研发项目认定备案管理办法

04.11.2016  03:37

  大连高新区于日前出台实施了《大连高新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项目认定备案管理办法》,这是大连高新区为激发区域经济活力,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推出的又一强力政策。政策重点体现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扶持力度等方面。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大连高新区实际制定的,只适用于在大连高新区进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本办法中“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简称“三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科学技术创新成果,通过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合作研究开发等方式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办法规定只要符合国家相关部委发布产业技术领域(目录)规定的,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以及国家认定的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的企业,都可享受此政策的扶持。本办法对企业“三新”研发项目的认定备案,是技术性的行业管理判定,是为申请人和税务主管部门减轻行业技术判断困难,使企业更好地享受国家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参考性服务手段,不列入政府行政审批及许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