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医疗期、哺乳期的员工 单位解聘他们不合法

10.12.2015  16:01

  处于医疗期、哺乳期及职业病医学观察期的员工

  单位解聘他们不合法

  日前,浙江员工周末主动加班,却被公司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聘,法院审理认为,解聘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8.7万元。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呢?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支队根据《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总结。

   不可辞退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要预告

  1.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可辞退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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