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的公示

09.12.2014  19:3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要求,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在学校自评推荐、自治区聘请专家评审的基础上,2014年2月11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定宁夏大学的公共管理、会计、计算机技术工程、艺术4个、宁夏医科大学的药学1个为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2月12日至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1---6030409
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