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星级化管理

02.04.2015  11:07

  在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星级化管理

  ——我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政策解读

   申报创星

  每年11月,由基层党组织自查自评,向上级党(工)委提出晋级申请。

   考核评星

  对照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考评,综合党组织自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等次。

  由县(市)区和市直党(工)委评定、命名

  由上一级党(工)委评定、命名

  党委奖励10万元

  党总支奖励8万

  党支部奖励5万元

  党组织书记奖励5000元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实不实、架构牢不牢,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为了夯实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市委研究印发了《深化“堡垒工程”,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评星定级,大力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据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共设0~5星6个层级标准,创建的星级越多,党组织的战斗力越强。1~2星级党组织,由上一级党(工)委评定和命名;3~4星级党组织,由县(市)区和市直党(工)委评定和命名;5星级党组织由县(市)区、市直党(工)委推荐上报,市委组织部负责评定,提请市委命名。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创建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一年一创、一年一评,逐级创建、逐星晋级。市委对当年晋级为5星级的党(工)委、总支、支部,分别奖励10万、8万、5万元,同时给予党组织书记5000元奖励。

  一次得星,不等于永远得星,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命名、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工)委对获得星级的党组织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下滑的星级党组织,及时给予提醒;工作出现重大问题,与评定星级等次不符的,及时进行降星。   

  未获星级和被降星的党组织,列为后进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集中进行整顿转化。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当年度党内表彰对象。本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