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召开全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推进会

18.09.2017  18:56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宁夏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9月13日,专门召开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推进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和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人,规划财务处、水环境管理处、环境监测中心站分管负责人,五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负责人、环境监测站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领会了翟青副部长“8.31”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0号)要求,通报了宁夏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宁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环办监测函〔2017〕158号)、《关于做好宁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办监测发〔2017〕76号)要求,解读了《宁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实施方案》,并听取了各地市环保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徐龙总工程师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强调指出,国家地表水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既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的重要举措。各地市环保部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切实扛起建设主体责任、担起各项具体任务,并全力做到“五个务必”。一是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要求上来、统一到环境保护部翟青副部长“8.31”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刘军厅长对宁夏环保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来,切实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总体要求,切实明确上收范围、时间节点、技术规范、工作标准等具体任务要求,做到抓在手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进一步增强做好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做好工作汇报协调,又要做好工作推动落实。二是务必把握要求,明确任务。各地市环境保护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切实加强对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进,既要加强对地市人民政府分管同志的汇报,得到工作重视与支持,又要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强化工作配合,精心做好前期准备、过程建设、论证验收等具体工作,更要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到工作衔接、事权交接等各项工作,确保交接顺利平稳、有效及时。三是务必加强领导,强化配合。精心组织梳理设备设施基本情况,精心做好站房选址与建设、设施安装与调试、数据联网与传送等具体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做好协调、服务、指导、督办工作。四是务必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对标环境保护部要求,紧扣时间结点,靠前站位,主动作为,切实精心组织编制好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做好断面标识,做好每个时间节点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市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前期准备和具体建设工作,按周向环境保护厅报送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五是务必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按建设项目有关管理要求,坚持事业至上的基本导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既要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也要确保干部依法廉洁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