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7年全区体育场地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11.03.2017  02:01

宁体发〔2017〕29号

各市、县(区)体育、教育、文化、旅游局、单项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体育场地工的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全区各单位体育场地工工勤技能人员结构及分布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体育场地工(初级、中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

宁夏体育科学技术中心

三、  报名条件

(一)初级:从事或准备从事体育场地工职业的相关人员。

(二)中级: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三)高级: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四、  培训相关事宜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

(二) 报名地点:宁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自治区亲水体育馆北侧  宁夏体育科技中心214室);

(三) 培训时间:2017年4月7日-4月11日;

(四) 培训单位:宁夏体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五) 培训费用:初级580元/人、中级  680元/人、高级780元/人;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有体育场地工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

五、鉴定相关事宜

(一)培训合格人员可报名申请参加体育场地工职业技能鉴定;

(二)申请鉴定时,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一份;

(三)鉴定单位:宁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鉴定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体育场地工《国家职业标准》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专业能力考试包括专项技能操作考核及专业技能笔试。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鉴定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场馆相关工作人员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六)鉴定费用:初级300元∕人(理论考试60元,技能考核240元);中级400元∕人(理论考试60元,技能考核340元);高级500元∕人(理论考试80元,技能考核420元);技师级600元∕人(理论考试80元,技能考核420元,论文答辩100元),食宿自理。

联 系 人:周峰 

联系电话:6188110(全区直拨)  13895393099

 

 

            自治区体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