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聚焦主责主业

26.05.2017  09:12
——宁夏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实

  宁夏新闻网讯  宁夏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8个精简为14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达71.6%; 

  自治区纪委机关执纪审查人员占到总数的65%,市、县(区)纪委执纪监督人数平均占总人数的75%以上; 

  实现了对119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实现了对121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 

  …… 

  这一组组数据,是近年来宁夏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14年我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55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规划绘制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路线图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宁夏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于2014年制定出台《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55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列出责任单位,提出时限要求,实行台账管理,为我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绘制了一张路线规划图,设定了时间表。 

  几年来,宁夏按照这个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稳妥依规有序地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围绕深化“三转”,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精力、力量压实到主责主业上;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不断强化巡视监督利剑高悬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全面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监督执纪问责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破立结合,以改革精神破解监督执纪难题,以创新思维寻求正风反腐办法,改革措施一项项付诸具体行动,既定任务一项项由“图纸”变成现实,改革“红利”逐步显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都有质的飞跃,职责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工作手段越来越规范,正风反腐战斗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为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2016年群众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6.8%的满意率,作出了最好印证。 

   履职担当种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田  

  从严治党,前提是党要管党。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自治区党委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为全区各级党组织作出表率。 

  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实施责任追究的10种情形和追究方式; 

  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对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召开全区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和市委书记述职述廉汇报会,约谈市县和部门“一把手”,持续16年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自治区纪委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年对自治区纪委全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明责落责追责。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落实不力等“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多起,问责处理18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全区。 

  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示范引领,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主动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硬起腰杆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准确定位履职尽责“不跑题” 

  俗话说,“打鼓要打到点子上”。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专责,各级纪委职责定位准不准确、履职合不合格,衡量评判的唯一标尺就是是否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对表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三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包打天下”老问题,探索破解履职“跑偏”新动向,把职能和精力向主责主业聚焦,把党章赋予的职责担当起来,有效提升了正风反腐战斗力。 

  精简议事机构。对照主责主业,全面清理和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8个精简为14个,精简率达87%;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由1747个精简为496个,精简率达71.6%。同时,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识到位,落实有效。 

  调整内设机构。为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反腐倡廉工作上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机构、编制和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立足减少职能交叉、加强执纪审查力量,调整优化内设机构。经过两到三轮调整,自治区纪委机关执纪审查人员占到总数的65%,市、县(区)纪委执纪监督人数平均占总人数的75%以上。 

  落实“两个为主”。出台地级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区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选拔任用以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得到切实落实。深化纪律审查体制改革,调整自治区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规范协作配合工作流程,完善执纪审查一体化机制,把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 

  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坚持从“查违法”到“盯违纪”,从“管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切实做到纪法分开,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缩短审查时间,着力查清被调查人违纪和涉嫌犯罪问题后,把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比如,在审查银川市委原常委夏夕云违纪违法问题时,在查清其索贿受贿等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后,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创立纪律审查协作区工作模式,全区共建立111个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构建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运转有序的立体式纪律审查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和质量。2013年以来,全区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大幅增长,2015年以来,全区22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部有了自办案件。2016年,全区有自办案件的乡(镇)占乡(镇)总数的65.6%。 

  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015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00多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800多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700多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440多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260多人次。 

   强化党内监督自我监督“无禁区” 

  党内监督无例外、无禁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大力推进派驻、巡视监督全覆盖,又要强化自我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深入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分步走的方式,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调整、新设39个派驻纪检组和区直机关纪工委,实现了对119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派驻机构实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探头”作用,努力将其建成“常驻的巡视组”、“身边的纪检委”。 

  切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题,每轮巡视抽调纪检机关和组织、审计部门人员参加,增强了巡视力量。明确巡视定位,突出政治巡视,紧盯“关键少数”,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选拔任用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常规巡视、延伸巡视、合并巡视、“一托二”模式巡视等方式,提高巡视质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16轮巡视,实现了对121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各市、县(区)巡察工作也全面开展。 

  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高度重视解决纪委自身监督问题,在区市两级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提出“六个不准”和“四个严格”纪律要求,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涉案款物管理等内控机制。在全系统开展“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和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面摸排起底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90多件,谈话函询60余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0多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严肃查处了派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原组长黄继红、永宁县监察局原局长王志刚等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理“门户”,切实维护队伍的纯洁。 

  宁夏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虽已完成,但改革的脚步不会就此停歇。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仍将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