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贺兰农民做“股东”

02.08.2016  21:40
          “以前我是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现在我拿土地入股,不仅能拿到与流转费差不多金额的保底费,而且还能进行二次分红。”8月1日,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村民蒋建忠对记者说道。今年,贺兰县丰谷稻业产销合作社创新土地保值增值服务机制,以会员土地经营权入股联合体,改土地流转为土地入股,通过土地入股将会员变股民,实现了合作社与农民双赢。

  如何将农民变“股东”?具体说来,就是每亩土地按政府制定的农用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3.4万元入股贺兰县丰谷稻业产销合作社,每股设定5元,一亩土地折6800股,合作社按每股0.12元确保农户保底收入。也就是说,到年底,农民每亩能拿到816元的保底收入。此外,农户所持股份可以享受二次分红、内部转让、权力继承,但是农户不用与合作社共担风险。据了解,目前,共有120多户农民以土地入股,面积达960亩。

  蒋建忠给记者算了笔账。他家有16亩地,以前种植水稻亩均纯收入300多元,土地流转后,流转费最多达到800元。而土地入股后,他不仅每亩能拿到816元的保底收入,还能进行二次分红。明年合作社将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这意味着,他的二次分红将不止来源于合作社的土地收益。此外,每年3~8月,他在合作社种植基地打工,月收入4500元。算下来,年收入能超过4万元。

  贺兰县丰谷稻业产销合作社理事长赵建文也有自己的一笔账。赵建文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农民突然收回土地的风险,而农民变股民,解决了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以前每年春天,赵建文都要给农民发放一半的土地流转费,现在改在年底,减轻了他的资金压力。此外,他还可以利用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融资,解决融资难问题。

(银川日报 杨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