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收停车费,这钱我们该不该交?

31.05.2016  22:02

何富成插图

   核心提示

  商场、银行、医院、小区、政府机关门前等处,即便没有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也没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牌,仍然会有人堂而皇之地收停车费,理由是空地承包出去了。许多商家还用各种禁止停车“神器”圈占门前泊位……

  近段时间,宁夏日报经常接到有关此类问题的反映,读者询问:“谁能告诉我,这块地的产权究竟属于谁?收费者有没有收费的权力?”

   “圈地”收费无依据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沿街商铺门口“圈地”现象很普遍,很多商铺门前都会设几个障碍物拦车,障碍物有石墩、禁停牌、三角停车器,有的直接在地上用大字写明“此处禁止停车”。

  “车辆停在店门前,店面被挡住了,生意都没法做。”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在店门前设置障碍物,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很多不来此就餐的车主,将车停在此处,有的甚至一停就是一天;晚饭客流高峰期,很多顾客因为没地方停车就会流失,影响生意。

  “谁的门前谁做主”竟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公共道路使用权究竟属于谁?

  公共停车位由政府部门规划,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公民都有权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如何判断停车泊位是不是违规收费?银川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倪海说:“正规的收费泊位一定会立有交警部门施划的牌子,以及物价部门核准收费的牌子,否则便是违法,发现者可以向交警部门或物价部门举报。”

   公共场地“不公有”

  “你现在还能找到一块不收停车费的地方吗?如果短时间停车,又不想进入收费的停车位,就要面临违停被抓拍、被贴罚单的危险。那些没有被政府部门划成停车位的公共场地,使用权到底属于谁?”5月18日,在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一处收费停车处,驾驶员王先生气愤地说。

  当天,记者沿新华街与中山街路口由东向西走,发现路边用于停车的空位全被施划成了停车泊位。在这些车位中,一部分有交警、物价部门核发的停车场收费牌,并有统一着装的人员管理;另一部分则是无收费牌、无统一着装人员管理的“三无”停车场。

  共享春天大厦门前,一名收费员说:“楼里的上班族可以免费停,其他外来人员停车都要收费,1小时2元。”

  在青春大厦门口,一位驾驶员说:“这里平时有空位也不让停,理由是不在这里上班或者不是来大厦办事的,都不能停。”

  “以前晚上回来,还能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如今小区门口全用圆柱子、铁链子围着,停车不方便,走路也不方便。”世纪小区住户王先生说。5月18日,记者在世纪小区门口看到,该小区大门紧邻两家行政单位,路面上障碍重重。经了解,该小区内目前尚空余大量泊位,一些车主为了省钱不愿意将车停在小区里,选择停放在小区门口的空地上。

  如今,门口空地都已被“圈占”,车主们只能将车停放在小区里了。

   举报投诉难维权

  昨天,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停一次车少则2元,多则5元,最贵的十几元。车主若想维权,麻烦得很。”

  “我遇过一次停车乱收费的纠纷,可投诉无门,最后只好打了110。”银川市民李女士对记者说,前不久她去兴庆区东门附近办事,将车停放在某洗浴中心附近。“每次来这里都没被收过费,那天有一个男子突然冲上来索要停车费。”李女士让其出具收费凭证,对方称没有票,拦住车不让离开,并招呼来十几个人,将李女士的车团团围住。期间,不断有人踢车、威胁。李女士先后拨打物价、城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均没有回应。无奈之下,她只好拨打了110报警,在处警民警的调解下才得以脱身。

  停车位前期规划不足,或中途挪为他用;管理职能交叉混乱,权责不明晰;“圈地”占道定义模糊,公共区域及产权归属到底该如何认定,没人予以明确;处罚力度不大,甚至无人监管,这些都是“圈地”停车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银川市交警支队一位执法人员表示,管理制度滞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以及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管理规定和办法落实不到位等,致使“圈地”停车乱象产生。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根据停车场的位置等情况明确监管主体、摸清底细、建立档案,对规划以外的私设、乱设停车场,以及漫天要价、乱收费、不出具发票等行为,明确监管职能部门。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者 刘惠媛 李 锦)